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四川游仙经济开发区、四川江油工业园区、自贡市沿滩工业园区、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川府函〔2018〕53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自贡市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四川游仙经济开发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绵府〔2017〕52号)、《关于将四川江油工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绵府〔2017〕51号)、《关于将自贡市沿滩工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自府〔2017〕115号)、《关于请予认定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为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遂府〔2017〕52号)和《关于将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眉府〔2017〕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四川游仙经济开发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为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为主导产业。
二、同意将四川江油工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为江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为主导产业。
三、同意将自贡市沿滩工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为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为主导产业。
四、同意将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为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现代物流、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为主导产业。
五、同意将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等为主导产业。
六、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各园区要突出高新技术特色,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和人才,成为引领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七、有关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园区建设和管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依法供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