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勇,男,1977年6月出生,江油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96年9月入警,2000年9月入党,现任江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参加公安工作19年来,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要求,他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热爱,以坚强的意志和崇高的品格,在事故处理这个特殊的工作岗位上身先士卒,忘我工作,使全市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破案率高达95%以上。
李智勇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岗位上已连续工作11年,工作中,他是全大队公认的“老黄牛”。作为中队长,他十年如一日,将全部心血挥洒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在政治业务知识方面,他注重对自身的修养,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为同志们起模范带头作用,哪里艰苦到哪里去,不但毫无怨言,而且还是出色的完成任务。在法律方面,他是一名懂法守法的典范。事故处理工作涉及法律知识非常多,无论是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或是追究当事人的交通肇事刑事责任,他都能严格依法办事,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真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化解事故矛盾方面,他是行家里手。他在基层派出所工作期间积攒了非常丰富的工作方法,不但法律精通,而且对做群众工作非常有经验,在处理事故中往往能将一些棘手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李智勇同志在工作中,勇于创新,顺应公安工作的新形势,带领中队民协警和协管员,克服困难、努力奋斗,强化业务技能训练。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党员特别能战斗的尖刀旗帜作用,在“预防重特大事故行动”、“打击交通肇事逃逸”、“大接访”等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及在各类事故处理工作中,不畏酷暑、严寒,规范执法,热情服务,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由于工作突出,李智勇同志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和奖励。
李智勇是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他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和利益放在心中。他以不屈不饶、扎实顽强的战斗精神和实际行动,严惩了犯罪,保护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的安宁,塑造了一名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2015年,江油市辖区共发生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4件。李智勇带领事故处理民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细致排查每条线索,将上述案件全部侦破,肇事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有利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震慑了交通肇事逃逸分子。
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李智勇同志创新工作思维,实行多警种联动的方法,各派出所、刑警中队积极配合。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中,每一起都亲自到场,制定详细的讯问方案,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将几起疑难复杂的逃逸案件攻破,依法维护了受害人的权益。受害人为表达感激之情,给大队送来了锦旗,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交通事故民警虽说职位不高,但权力不小,在某些人眼里是个“肥缺”,中队长的职位更是如此。日常工作找李智勇说情的人很多,可他却不为其所动。有的驾驶员违法肇事了后,希望他能手下留情,便打起歪注意,想塞包烟逃脱处罚。还有的驾驶员表示少承担责任,找到各种关系人说情,甚至有的单位想通过请吃送礼的方式得到他的照顾,遇到类似情景均被他严词拒绝。在事故处理中,类似情况很多,但他带领同志们没有收过一分钱,他时刻告诫民警和协管员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多换位思考,一时的吃、拿、要会毁掉一辈子。在他带领下,中队其他同志在工作中纷纷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在全绵阳支队事岗位的评比中一直位于前茅。
李智勇同志凭着对公安交警事业充满热忱和忘我的献身精神以及长期艰苦的工作磨练,不仅练就了他果敢、刚毅、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而且培养了他过硬的组织领导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以一流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同志群众认可和爱戴,用青春与汗水树立了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