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6日,我市居民王先生打来热线电话,说是购买雍景湾小区商品房4年了,到现在都没有房产证,为了一探究竟,我们记者来到位于我市三桥旁的雍景湾小区,小区门口早已聚集了许多人,他们都是雍景湾小区的业主,见到记者业主们纷纷说明情况。
“我们2012年买房也看过这个环境,觉得还是可以,但是我们来买房,交了定金都说好了的房产证也写在合同里的,到时候跟我们办房产证,在一年之内,但是合同一签了,到现在已经三年多(快)四年了,房产证没拿到。”王先生说到。
据了解,这个小区有几百户业主都没有房产证,在这4年里,他们反复多次找易生房地产公司办理房产证,但是开发商都拖延时间迟迟不办理,在购房合同上记者看到,第十九条产权登记中明确表示出卖人应当在2014年3月31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即使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但业主们表示开发商对他们的态度很是敷衍,刚开始打电话就是一直推托,到后来索性连电话也不接了。 现在购房都4年了却还没有房产证,业主们都十分着急,因为这个房产证不仅关系到他们的住房,还关系到自己的子女上学。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据业内专业人士建议,如果有业主碰到开发商不及时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选择走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切忌不要采用一些极端的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