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起,绵阳市辖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启用不动产统一登记簿证。2006年9月21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廖徐兵接受了记者李玉佳采访,现将采访情况报道于后。
问:施行不动产登记对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的市民有无影响?
答:今后,市民新申请办理的将不再是房产证和土地证,而是不动产权证书。但手握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市民们也不用担心,新证问世,旧证依旧有效!当然,由于我市目前 职责划分还不科学,不动产登记仍需多部门共同办理;信息还未整合,房产证信息和土地证信息仍需分别查询。过渡时期内市民在办理新的不动产登记的时限较长。
问:停发房产证改发不动产证,到底有什么好处呢?
答:改发不动产证的好处主要体现在:
1.买房办手续更便捷。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买房就不用多个部门来回跑,登记办证手续都可在市国土资源局和分局政务窗口办理。
2.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合一”,办证手续费用降低。涉及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按办理房产登记标准收费;不涉及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按土地登记标准收费。由于环节减少,费用也跟着降低。
3.交易更安全。进行统一登记后,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实现登记信息共享互通,方便群众依法查询,便于开展登记审核,进一步确保市场交易安全。
简单而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作用在于保护个人产权。同时,房产、土地、或林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保护。
问:不动产证和房产证有何区别?
答: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是非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而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我国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导致不动产权利相互交叉、重叠,不利于公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不动产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