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参保单位和相关金融机构,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时具备一般银行借记卡功能。该卡可在省、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刷卡即时结算(“一卡通”)。为做好我市社保卡发放工作,保证参保人员能及时领到社保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及时报销医疗费用,现就做好社保卡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保卡发放对象
社保卡发放对象为参加我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具体为: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
2.城镇企业在职职工;
3.企业及个体参保离退休人员;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6.个体参保人员。
二、社保卡发放时间:2017年1月—3月。
三、社保卡发放方式
我市社保卡发卡机构主要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七家机构,因发卡量大,为确保在3月底前将社保卡全部发放到所有参保人员手中,社保卡发放按以下方式进行。
1.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由各单位负责到协议签约制卡银行领取发放;
2.无单位的个体参保人员以及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各乡镇就业和保障中心、各社区负责到协议签约制卡银行领取发放;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各乡镇就业和保障中心、各社区负责到协议签约制卡银行领取发放。
四、社保卡领取和使用
1.社保卡原则上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本人领取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时,单位经办人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代领,其他个人凭参保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代领。
2.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由单位统一收集资料,申办社保卡;无单位的参保人员及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通过乡镇(社区)收集资料,申办社保卡,也可自行前往银行在2017年6月底前办理社保卡。
3.社保卡和江油市医保卡在2017年6月底前并行使用,2017年6月底后江油市医保卡停止使用,今后参保人员就医报账一律使用社保卡。
4.此次发放的社保卡只加载金融和医保功能,其它社保功能逐步加载。社保卡医保功能初始密码为123456,领卡人领卡后请及时到市内社会保障医疗机构和药店修改密码。金融功能需激活后才能使用,本人持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关联银行各网点办理金融功能启用,设置密码。若领取后的社保卡医保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请到社保局综合股负责处理,联系电话:0816-3253861;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请到市医保局征收股负责处理,联系电话:0816-3265484。
5.社保卡的挂失、补卡、换卡、注销均在社保卡原发卡银行网点办理。
五、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因发卡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群众期盼高,各乡镇(村、社区)、市级各部门和各参保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相关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绵阳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银行)要负责积极与各参保单位、乡镇(村、社区)密切配合,及时将制好的社保卡分发到各单位,确保我市社保卡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