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江油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根据江油市境内水库蓄水的需要,开展资源性增雨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江油行政区域内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类型:WR—98型车载式人工增雨防雹火箭。
4、故障弹药的处理:江油市行政辖区内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发现未爆炸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火箭弹残体,请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和江油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联系人:肖丛刚,联系电话:0816—3221613,3234121)。我们将派专家前往处理,严禁自行拆卸或摆弄,以防发生意外,伤害自己和他人。
5、如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弹头未爆炸或火箭着陆装置失控发生意外,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江油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我们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江油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