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随着社会各项建设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普通小区高楼层老人居住不方便的问题日趋凸显,经调查了解,绵阳市在推行旧小区改造项目,尤其是加装电梯的事儿已经提上日程,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说是政府补贴一半加装电梯费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个消息对于江油市民来讲很让人振奋,既然绵阳市都有此政策,相信我们江油市也不甘落后,现在就是想了解一下,如果我们做这种改造,政府如何支持?相关经费要走何种程序才能获得?
答: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你反映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政府如何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根据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绵阳市财政局等八大局联合发文《绵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组织和推动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协调工作,调处小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原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应积极配合和协助。规划、住建、质监、消防、气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程序为:1.确定实施主体;2.可行性评估;3.制定方案;4.征求意见;5.办理规划、消防审查;6.施工图设计及审查;7.组织实施;8.工程验收;9.办理验收备案和电梯使用登记。
二、奖补资金如何申报
根据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已奖代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绵建局函[2017]93号)规定:
(1)申请。增设电梯工程大道资金申请拨付条件,实施主体作为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向所在县市区、园区住建局申请。
(2)初审。各县市区、园区住建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奖补条件的应于每季度末汇总后向市住建局报送资料。
(3)复核。市住建局对各县市区、园区住建局报上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省住建厅的安排及时上报审核合格项目。
(4)拨付。经市住建局审核合格的项目,由市住建局统一汇总报省住建厅申报资金,扩权县不得再向省住建厅重复申报奖补资金。非扩权县经审核合格项目的奖补资金,在升级资金未下达前,由市财政局根据市住建局的审核情况先预拨到各区(园区),待省财政厅资金下达后,再予以清算;各区(园区)收到市财政局拨付的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拨付给申请人。
申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奖补资金的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在住建局212办公室领取。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