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绵阳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四川省委关于中共绵阳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省委决定:刘超任中共绵阳市委书记。
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发委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邓涛宣读省委任职通知并讲话。
绵阳市委书记、市长刘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华,市政协主席张锦明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付康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胡滨出席会议。
绵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厅级干部,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市四套班子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级各部门、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在绵省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企业、院校、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大会。
刘超同志简历
刘超,男,汉族,1971年11月生,辽宁阜新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市长。
1989.09━1993.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07━1994.07公安部干部(其间:1993.09-1994.07在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实习锻炼)
1994.07━2000.10公安部户政管理局、治安管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
(其间:2000.01-2000.10借调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四处工作)
2000.10━2002.12国务院办公厅副处级干部
(1998.09-2001.07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2.12━2005.12国务院办公厅正处级干部
2005.12━2007.08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干部
2007.08━2009.07中央办公厅副局级干部
(2006.09-2009.06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9.07━2009.07中央办公厅正局级干部
2009.07━2011.09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挂职)
2011.09━2012.03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
2012.03━2012.11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2012.11━2013.03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成都天府新区筹备组组长
2013.03━2015.03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成都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5.03━2015.07四川省绵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5.07━2017.12四川省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12━2018.06四川省绵阳市委副书记(主持市委工作)、市长
2018.06━ 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市长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四川省委委员,十二届、十三届四川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