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奠亲人、缅怀先烈、追思故人是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传统习俗。传统的焚烧花圈、冥币、燃放香烛、鞭炮等不文明、不生态的祭祀方式污染空气、影响环境,存在严重的生态安全隐患。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川民发〔2018〕4号文件要求,江油市将在所有殡葬服务场所一律禁止焚烧和燃放花圈、冥币、香烛、烟花鞭炮等殡葬用品。现就做好禁燃禁放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起始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江油市所有殡葬服务场所全面禁燃禁放。
二、本通告所指的殡葬服务场所:是指江油市殡仪馆(含殡仪服务中心)、江油市园宝山公墓。
三、禁燃,是指禁止焚烧花圈、冥币、香烛等纸质或其它材质的殡葬用品;禁放,是指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等物品。
四、各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禁燃禁放殡葬用品的宣传、引导工作。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禁燃禁放殡葬用品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
五、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要求,带头执行禁燃禁放殡葬用品规定和开展文明、绿色祭祀活动。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举报。对劝阻人、制止人、举报人打击报复或者威胁其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违反本通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不履行本通告规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移风易俗文明生态殡葬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江油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江油市委宣传部
江油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江油市民政局
江油市环境保护局
江油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