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油市法院审结蒋某起诉魏某旧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从而牵出了一辆盗抢车9年里被至少5次“转嫁”的闹剧。层层卖家买家,险遭牢狱之灾,从湖北到四川,索赔官司连连不绝……一辆旧货车,被几度“转嫁”!
同年8月,隧道工地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在张幺娃的护送下,魏某等人一路驾驶这辆旧货车离开阿坝州地界,辗转返回江油贯山镇,然后此车闲置停放于镇客运站内。
2013年3月初,蒋某通过网络中介平台发布旧车转让信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漳河镇村民程某获悉此信息后,于同年3月9日赶赴江油市某砂石厂,与蒋某签订《旧车转让协议》,以82000元价格买下蒋某转让的这辆东风大力神自卸货车。
协议约定,此车转让后如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以及应缴一切费用,均由程某承担;此车若属盗抢车辆,蒋某退还程某全部车款,追查车辆产生的费用也由蒋某支付。
程某将这辆旧货车开回乡后,开去汽修厂对其进行了维修。同年6月5日,程某又与当地人杜某签订《购车协议》,以120000元的价格将此车卖给杜某。
随后,杜某、程某、蒋某、魏某、魏某某、魏父、陈某、张某因涉嫌盗抢车辆,先后被湖北省监利县警方刑拘或取保候审,后因证据不足被依法释放。
杜某不服,难道120000元购车款就这样打了水漂?2014年7月,杜某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程某赔偿经济损失127200元。后经法院主持庭前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程某返还原告杜某120000元,而杜某也撤回起诉。
2018年9月10日,蒋某又将魏父诉至江油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购车款129800元。此案庭审期间,被告魏父辩称自己并非诉讼主体,遂将儿子魏某、侄子魏某某、陈某、张某四人追加为被告。
10月12日,江油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魏某、陈某、张某各向原告蒋某返还11000元,被告魏某某向原告返还5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有关这辆东风大力神自卸货车的盗抢案件,目前仍在成都警方的追根溯源的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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