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6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我县凤灵街道咸水村6社毕兴虎生猪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为迅速扑灭和控制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我县立即启动《盐亭县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Ⅰ级响应,并按照《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区采取了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应急处置措施。在疫区周边主要交通路口设置23个临时检查消毒站,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检查和消毒工作,禁止生猪出入疫区,禁止生猪产品流出疫区。
疫区内生猪扑杀完成后,经连续6周监测排查,疫区内未发现新的病例和监测阳性。2019年1月26日至27日,经省市专家组对疫区现场评估验收,该疫情已被扑灭,符合解除非洲猪瘟疫区封锁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县政府决定于2019年1月28日零时正式解除非洲猪瘟疫区封锁,终止应急机制,开放屠宰场、交易市场。
盐亭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