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城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2019年高考、中考顺利进行,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市政府决定2019年5月30日至6月13日为高、中考禁噪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中考禁噪期间,在城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他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高、中考禁噪期间,严禁居民集中地区和学校附近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单位的建筑工地及个人住宅装修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含露天和室内娱乐)、集市贸易、露天餐饮等产生噪声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休息。
三、高、中考禁噪期间,严禁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高、中考禁噪期间,城区内严禁机动车鸣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五、在高考期间(6月7日至8日)和中考期间(6月11至13日),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运行(渣土车、商砼车、砂石车等)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安局、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七、为加强群众监督,特开设昼夜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
市生态环境局:3270023
市住建局:3262461
市文广旅局:325513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3313601
特此通告
江油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