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江油生态环境局联合江油市公安局开展了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本次路检主要针对柴油货车的污染控制装置、尾气排放、车用尿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按照“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原则,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路检路查、抽查等检测数据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使用全国统一的违法执法代码(6063)对排放超标的车辆实施处罚;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超标车辆所有人限期改正并接受尾气复检;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由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监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本次路检路查共抽派10余人参加,路检发现不合格1辆,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