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从江油市公安局获悉,81岁的男子含某日前因盗窃手机被警方控制。经调查,含某在前年和去年均有盗窃行为,且都被处有期徒刑。最终,含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已于10月15日被送往监狱服刑。
办案民警介绍,2019年6月23日下午,在江油市三合镇一小吃店发生一起财物被盗案,当事店主放在吧台的一部蓝色oppo牌手机被盗。民警走访过程中发现,嫌疑人为男子含某,81岁,有盗窃前科。根据熟悉含某的人描述,含某右腿残疾,行走不便。通过这一特征,民警在案发地附近将含某控制。
面对民警询问,含某以“耳背”(听不见)为由,拒绝回答问题,后又以“捉贼应捉赃”为由抗拒民警提问。最后,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找到被盗手机,调查发现该手机被含某以两百元的价格转卖他人。
民警介绍,之后,嫌疑人供述自己没有耳聋。经调查,含某在前年和去年均有盗窃行为,且都被处有期徒刑。“老年人可能会从轻处罚,但他是累犯,再加上逃避法律打击,会加重处罚”。目前,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正在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