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四川省消委会举办“2019年度全省消费纠纷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维权工作人员不偏不倚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赢得了社会的赞誉是消费维权案件的关键。江油市《游乐受伤索赔难消费维权来帮忙》成为全省消费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案例一:游乐受伤索赔难消费维权来帮忙
2019年6月30日,江油市文先生一家带着孩子在江油某游乐场所玩耍,在玩耍游乐项目的过程中,不慎将手臂和大腿划伤,流血不止,文先生一家立即将孩子送到医院救治。
事后,文先生以该游乐场所事发当时没有做好紧急救护和孩子在住院期间也未及时探望关怀为由,要求全额赔付孩子前期医疗费用和后期祛疤美容及营养费用共计15000元。江油某游乐场所则认为文先生的孩子在游玩期间未遵守游玩规则才导致了该事件的发生,只愿意根据保险赔付医疗费用,而后期祛疤美容及营养费用由文先生一家自行承担。双方为此互不相让,各执一词,多次协商无果。
2019年9月26日,文先生到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莲消费维权站投诉,希望青莲维权站维护文先生一家的合法权益。
调解过程及结果
调解中,双方对后期祛疤费用并未达成一致,文先生希望按照实际产生全额赔付,而江油某游乐场所则认为后期祛疤美容周期太长,不确定因素太多,而希望以3000元一次性支付。虽然初次调解无果。但是从中了解到双方都有意做出一些让步,希望尽快解决此事。
经过调解,江油某游乐场所答应赔付文先生一家7000元现金,并根据文先生提供的医疗票据发票等,交由保险公司按实赔付,文先生对此表示满意。被调解双方均非常认可该消费维权站的调解工作。
评析
近年来,旅游市场异常火爆,旅游消费也趋于活跃。在旅游消费过程中,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了消费调解的热点和难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过两次调解,江油市文先生和江油某游乐场所最终达成了一致,为文先生一家挽回了壹万元左右的损失,得到了被调解双方的高度认可。
案例二:电瓶反复出故障 消费维权解难题
2018年9月19日,青川县青溪镇的董女士从江油市太平镇大坤车行以14000元购买了一辆全新的宝马三轮摩托车,车行承诺提供电机、电瓶及控制器“三包”服务,有效期一年。
董女士在使用该电动车过程中发现电瓶不耐用,前往车行进行了更换,但更换后情况没有好转,遂要求车行再次更换。车行认为是董女士在使用过程中的充电方法不正确,并不是电瓶的原因,故不同意更换。
调解过程及结果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2019年8月26日,处理此次纠纷的太平所副所长王祖军了解事情原委后让双方分别表达了各自的诉求,并按照《消法》的相关规定现场进行了调解。
经过调解,董女士和大坤车行老板罗坤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车行老板罗坤给董女士购买的三轮摩托车再次更换电瓶,并保证使用半年不出问题,若再次出现质量问题,则大坤车行保证给董女士再次免费更换可以使用半年的电瓶。双方的争议得到了妥善解决。
评析
近年来,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买卖合同中,因经营者给消费者提供的货物存在缺陷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第一款“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三:老人心系食品安全 消费维权把心安
2019年9月24日,89岁的沈志良老人发现自己在三合镇大润发超市购买的豆皮偏硬咬不动,感觉品质异常,立即返回大润发超市再次购买了该豆皮,随后,以江油市三合镇大润发超市出售的豆皮品质有问题为由,要求大润发超市对此给出说法,同时要求三合市场监管所严厉查处。江油市大润发超市则认为自己从正规途径购进的豆皮,有进货凭证,沈志良老人是因为年龄较大才会觉得豆皮偏硬。双方为此争吵激烈,各执一词,协商无果。
2019年9月24日,沈志良老人到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合所进行投诉,希望三合所严查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调解过程及结果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2019年9月24日,处理此次纠纷的三合投诉站调解员了解事情原委后让双方分别表达了各自的诉求。之后,按照《消法》的相关规定现场进行了调解。
经过初次调解,沈志良老人在看过进货凭证和进货单位资质后,坚持认为该豆皮有质量问题,要求进一步鉴定。鉴于消费者年龄偏大,情绪易激动,三合所向江油市场监管局申请对大润发该批豆皮进行抽样检测。
2019年9月26日,市局同意并委托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润发豆皮进行了抽样,全程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经抽样检测,该批次豆皮合格,沈志良老人对三合所的做法表示满意。至此,双方的争议得到了妥善解决,被调解双方均非常认可调解工作。
评析
食品安全一直是投诉的热点,也是消费调解的难点。在日常食品消费过程中,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食品安全,占了消费调解工作很大比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对食品安全履行查验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过调解,江油市三合镇的沈志良老人和江油市大润发超市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得到了被调解双方的高度认可。
案例四:电器故障维修难 消费调解化纠纷
2019年12月10日,江油市青莲镇胡女士在江油市青莲镇百得厨卫经营店以7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百得热水器,票据上写保修期一年。商家给胡女士购买的百得热水器免费安装后,胡女士发现该热水器外观变色有灰尘,下口有重新组装的痕迹,怀疑该热水器是陈放好久的旧热水器,于2019年12月16日到青莲所投诉该店,要求该经营店重新更换一台新的热水器或者全额退款。
调解过程及结果
2019年12月17日,处理此次投诉的青莲所所长了解事情原委后,按照《消法》的相关规定现场进行了双方调解。经过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百得厨卫经营店的负责人表示愿意给胡女士全额退款。并于当天下午已经将700元全额退款给胡女士。胡女士非常满意处理结果,并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评析
近年来,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买卖合同中,因经营者给消费者提供的货物存在缺陷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第一款“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五:二手摩托难上户 消费维权来帮忙
2019年6月10日,四川省平武县木座藏族乡的强先生从江油市太平镇斌飛摩托车行花50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的梁隆三轮摩托车,但该车缺少机动车驾驶证副证,车行承诺可以进行补办,不会影响该车过户。两个月以后,车行仍未办好该车过户手续,解释是因为无法找到该车原车主。
强先生认为,该车即将进行下一年年审,无法及时过户将会影响该车使用,要求按照原购买价退车;车行认为强先生在使用该车过程中发生了一定程度的碰撞损坏,因此不同意原款退车。
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最后均要求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平所出面维护权益。
调解过程及结果
2019年8月19日,处理此次纠纷的太平所副所长王祖军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情原委及各自诉求,按照《消法》相关规定进行了调解。经过调解,强先生和斌飛摩托车行达成了一致协议,斌飛摩托车行同意退车并按照该车原购买价退款给强先生,但扣除车辆损坏修理费1200元。双方的争议得到了妥善解决,被调解的双方对调解工作非常满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评析
近年来,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买卖合同中,尤其是在购买二手货物时,因经营者给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内容未达到要求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第七款“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