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各县(市、区)均为低风险地区的实际,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要求,经研判评估,现将绵阳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二、全市分四个批次开学复课
第一批: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于4月1日开学。
第二批:高二年级、初三年级、小学各年级于4月7日开学。
第三批:高一年级、初二年级、初一年级于4月9日开学。
第四批:幼儿园、特教学校和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于4月13日开学。
校外培训机构于4月13日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市直属学校的开学方案及开学准备情况由市教体局审核,其他学校报当地教体主管部门审核。
四、开学前,县市区教体主管部门指导所属学校修订完善开学方案、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防护物资、隔离空间、环境卫生改善等准备工作,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得开学。
五、开学后,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入校筛查,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根据实际实行错时分批授课、体育活动、就餐、就寝。学校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和集中性考试考核。学校除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防控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能进出校园,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