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白流放夜郎(今贵州遵义桐梓一带)的讨论,主要有两种结论,即“未至”说与“确至”说。
1.“未至”说
首倡“未至”说者为北宋曾巩,其《李太白文集后序》云:“至巫山,遇赦得释”。王琦《李太白年谱》、詹鍈《李白诗文系年》、安旗、薛天纬《李白年谱》、郭沫若《李白与杜甫》、李从军《李白考异录》、郁贤皓《李白丛考》等专著,无一不从其说。
2.“确至”说
清人程恩泽《程侍郎遗集》卷六、黎庶昌《拙遵园丛稿》卷四、张澍(shù树)《续黔书·李白至夜郎辨》则提出“确至”说。如黎庶昌释李白诗题“半道承恩放还”云:“半道犹言中间也,盖白本是长流不赦之人,今中间得释。”但由于“未至”说赞同者甚众而几为定论,致使“确至”说一度冷却沉寂。
80年代初期,周春元《李白流放夜郎考》(载《贵阳师院学报》1981第2期)、邱耐久等《李白确至夜郎考辨》(载《学术论坛》1982年第4期)二文,再次提出“确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