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宋某某等二十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由于受疫情影响,本案部分被告人取保候审,其余被告人分散于绵阳市、江油市二个看守所羁押。为保证宣判的公开性、统一性和及时性,江油法院采取三名合议庭法官分别在三个审判庭,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同时宣判,顺利推动了案件的宣判进展,同时最大限度避免了人员的聚集。
法院经审理认定,20名被告人开设赌场罪事实12起,寻衅滋事罪事实3起,非法拘禁罪事实1起,聚众斗殴罪事实1起。其中,被告人宋某某、彭某某、王某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在本市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本案的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零三个月不等的刑期。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不断推进,江油法院严格按照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的总要求,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