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四川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2020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增幅为5%。
目前,绵阳各县市区人社系统工作人员正抓紧开展数据核实、系统调试、资金安排、对接发放机构,力争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此次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全市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9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再按缴费年限多少增加,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只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即: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适当倾斜: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平武、北川)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1.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
2.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予以倾斜,即先保底至上年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2151元,再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再增加。
此次调整是国家自2004年—2020年连续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以来连续5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按照企业退休人员办法调整养老金水平,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尤其是今年在经济下行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了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的情况下,不仅要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还继续适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重要措施和体现,同时还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和企业军队退役退休人员等群体待遇予以了倾斜。
国家通过连续16年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使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也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