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花园小学关于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
根据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江教体发【2025】2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秋季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1招生计划
2025秋一年级招生330人。
2招生范围
招生服务区域是涪江路中段与纪念碑街东段交叉点以东,沿涪江路中段、涪江路北段至鼓浪屿以东,涪江以西(含中坝原金轮村城市户口及一组农村户口)(详见附件:学区划分示意图)。
3报名登记时间
报名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
4报名对象及登记条件
(一)报名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区市县报名。
(二)登记条件
1. 户籍在我校学区的适龄儿童:需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上传户口薄要能看清户号及户籍地址)。
2. 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我校学区的适龄儿童:需在“全省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任意一项);
二是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
3.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佐证材料登记报名。
5招录办法
(一)招录办法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单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录。我校优先招录户籍在其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招录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我校辖区的适龄儿童。
(二)招录规则
1.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摇号,由市教体局另行公告并组织电脑摇号招录。
2.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其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3.在江油市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市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办理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均应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操作。家长可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也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www.sczwfw.gov.cn)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按提示进行网上办理。也可通过“江油教体”微信公众号及各校招生公告查询了解报名有关信息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对于不便线上操作的家长,可持相关资料于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上午8:00至12:00到花园小学育花楼二楼教导处接受现场指导报名。
(二)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市教体局组织学校进行网上初审,家长需随时关注“全省系统”审核情况,如发现初审未通过的,家长应根据驳回原因及要求补充相关材料,重新上传资料并提交。
报名结束后,6月24日,学校对报名提交的资料再次进行联审,对需要家长提供原始资料进行现场复审的,学校将另行通知家长带上相关资料到校审核,请家长予以配合。
(三)招录信息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招录学位审核通过后,“全省系统”统一发布录取信息,家长登录系统查询录取信息。
(四)学位确认
经学校复审通过后,取得我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应于7月14日9:00-17:00到江油市花园小学育花楼一楼大厅确认学位,并领取《入学通知书》。逾期未到学校进行现场复审的或未到校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校学位。
7其他事项
(一)已经在小学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一年级学位。如果申报,报名时一经查实,取得的学位自动作废。
(二)按教育部义务教育属地招生原则,任何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违规取得公民办(含转公学校)学校学位的,江油市教体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相关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三)家长须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上传的图片务必清晰、内容务必真实,并与四川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人社厅等部门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若弄虚作假,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
江油市花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816--3224989
江油市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0816-3221546
江油市教体局监督电话:0816-3320158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江油市花园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