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根据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江教体发〔2023〕5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660人。
二、招生范围
新华路中段以东,诗仙路中段以南,昌明河以西,纪念碑街中段以北部分;李白大道中段以东,纪念碑街中段以南,新华路南段以西,太平路中段以北部分。(详见学区划分示意图)
三、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学区内适龄儿童须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方式:家长可使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教通”APP,通过APP进行报名登记;或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也可使用电脑端登录www.sczwfw.gov.cn(“一网通办”)进行报名登记。
对线上报名登记操作不熟悉的家长,可持相关资料于6月10日至11日上午8:00至12:00到汇丰路小学致美楼一楼音乐教室(门卫室旁)接受现场指导。
(三)报名登记条件
招收辖区内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具体报名登记条件如下:
1.户籍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在“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在“全省系统”提交材料: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截至2023年4月30日,法定监护人房产实际居住满3个月及以上的水、电、气使用凭证。
3.享受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称“随迁子女”):按《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事项的公告》执行。
四、现场复核
线上报名通过初审的,进入学校审核状态,学校将对初审合格的资料进行现场复核。
(一)时间:2023年7月5日至6日8:00至17:00。
(二)需提供材料:线上报名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地点:汇丰路小学致美楼一楼音乐教室(门卫室旁)。
五、招录办法
(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录。学校优先招录户籍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招录法定监护人房产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
(二)享受政策优待人员子女:经市教体局审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招录。
(三)随迁子女:经市教体局审核合格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学位确认
面审合格的家长在“全省系统”中进行线上学位确认,并于7月19日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其他
(一)家长须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上传的图片务必清晰、内容务必真实,并与四川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人社厅等部门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若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江油市汇丰路小学负责解释,更多信息请关注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与学校微信公众号。
(三)咨询电话:0816-3883733。
(四)江油市教体局监督电话:0816-3227923。
江油市汇丰路小学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