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强化我市导师队伍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开展创业导师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条件及范围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身心健康,热心公益创业服务,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创业指导能力,自愿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的下列人员:
(一)有成功创业经历,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包含传统行业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成功创业者,如直播电商、各平台头部主播等;
(二)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中的职业经理人及法律、金融、财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领域专业人士;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四)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人员(不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内部工作人员);
(五)其他从事创业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招募数量
计划招募25人。
三、招募方式
招募导师采取个人申请、推荐报名和邀请报名三种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推荐报名。江油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创业指导专家候选人报名。
(三)邀请报名。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专业人士、专家。
四、创业导师聘任程序
(一)资格审核。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择优聘用。
(二)导师聘用。聘用导师聘期为三年,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导师签订聘用协议,发放聘用证书。
(三)导师入库。将聘用导师资料纳入江油市创业导师团队库,进行统一管理。
五、创业导师工作职责
(一)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二)接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保持与创业孵化基地或相关机构沟通、联系,并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参与各类创业指导活动,积极向创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保守创业者和帮扶企业的商业秘密;
(六)在开展创业指导服务过程中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自觉接受监督。
六、创业导师激励措施
创业导师按“自愿参加,公益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参与创业指导服务。创业导师参加项目评估、管理咨询、跟踪服务等创业帮扶活动,给予创业导师培训指导补贴。
七、其他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报名人员下载《江油市创业导师报名表》(附件),认真填写后将《江油市创业导师报名表》及创业咨询师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报送至江油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邮箱:1176755286@qq.com,联系人:张财源,联系电话:0816-3252771)。
江油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5日
附件:江油市创业导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