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江油市委批准,江油市纪委监委对江油市太平镇原四级调研员罗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军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用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在项目拆迁、住房安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较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罗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油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油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江油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