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巩固提升燃气安全整治成效,结合市场监管部门价格职能职责,现发布合规性指引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做到明码标价。关于明码标价,应当以显著方式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
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一项服务包含多个项目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分解项目和收费标准。提供商品应当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内容。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还应当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文件规定,规范燃气经营企业价格收费行为。
一是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二是燃气企业为排除用气安全隐患而开展的燃气表后至燃具前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所需费用,纳入配气成本统筹考虑,不再另行收费。
三是燃气工程安装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收费标准和价格构成等依据,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用户咨询,强化社会监督。燃气工程安装企业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加强价格内部管理
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既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工程,更是防范化解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各燃气安装企业要自觉规范市场调节价管理,采取比例定价方法制定和调整商品及服务价格,综合考虑成本负担,科学评估合理定价,共同建设和维护价格公平竞争、管理规范有效、服务优质透明、权益保障充分的市场环境。
自本合规性引导之日起,全市各燃气安装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瓶改管”“瓶改电”价格收费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持续开展价格收费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燃气工程、电力工程安装企业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相互串通操纵市场及将建筑区划红线外投资转嫁给用户,收取或变相收取验收费、开户费、扩容费等已明令取消收费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并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