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由四川省检察院、四川省精神文明办、四川法制报社联合主办的首届“检察情怀精彩人生——感动四川检察人物”大型宣传评选活动结果出炉。历经近三个月的公众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团投票环节,江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母丽坤在45名基层一线检察干警中脱颖而出,当选为十大“感动四川检察人物”之一。
江油检察官母丽坤
在公诉、侦监等一线部门工作十余年来,母丽坤同志无论岗位角色如何变化,都保持着追求公平正义的本色。“法施于人,虽小必慎”是她执法的标尺,无论办理大案还是小案,她坚持“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精品案”的工作态度。她在公诉科工作6年,独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余件,起诉至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汶川地震时,母丽坤已身怀六甲,同事们都让她回家休息,可她坚持在简易地震棚里办案,并于地震后一星期内,第一时间对犯罪成员多达17人的团伙盗窃案提起公诉。2011年到侦查监督岗位以后,母丽坤共办理批准逮捕案件200余件,无一超时、无一差错,准确率100%。
她说:“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是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撂撂卷宗陪她度过,但无论多苦多累,她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和坚强的毅力。从曾经的公诉人、侦监科长,到刚刚走上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领导岗位,母丽坤始终不忘初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实践着一名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