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后,是搬进政府建设的安置房,还是拿笔安置费自己买商品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后者。2016年3月,四川省出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对棚改以外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推行货币化安置,鼓励以购代建。
在江油市中坝镇的一个高品质小区,经过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协调,开发商还同意让拆迁户先选房,再公开售卖。“拆迁前,我们做过摸底调查。看居民是想采取货币安置还是政府回购商品房安置,想住在江油的哪个区域……”江油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主任李阳韬说,充分了解百姓意愿后,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找开发商谈判,让开发商降低价格让利于民。安置户可以以每平方米690元的单价,购买市场价格近4000元的中高档商品房,安置户则不再领取安置费用。
很快,500多户拆迁安置户搬进了这一小区,占到整个小区的五分之二。“换句话说,仅这个小区,就解决了500多套的商品房库存。”李阳韬说。
“群众选房、政府买单,政府引导市场现有的普通商品房转为安置房源,供被征地农民选择,选购价格通过政府团购或与开发商谈判,让被征地农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表示,货币化安置节约了给居民的过渡期补贴、后期因集中安置带来的管理成本,同时也避免了统规统建建设周期长、过渡安置费压力大、政府承担的后期服务管理责任重等问题,实现“即买即住”,而且购买已建成商品房,还可以减少待售商品房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