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的通知》(川人社办法[2017]915号)文件精神,为用好社会力量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提升基金监管水平,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按照自愿和广泛参与的基本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机构、用人单位等相关组织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中公开选聘9人为江油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热爱公益事业,有较强的民主监督意识和志愿奉献精神。
(二)具有基本的社会保险知识、较强的政策法规水平、良好的问题分析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能够秉公办事。
(四)身体健康,长年在本行政区域工作或居住。
二、选聘程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发布社会监督员选聘信息。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等形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填写《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选聘人员名单。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聘书有效期为2-3年。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可续聘。未续聘者自行解聘。
社会监督员因身体原因、工作或居住地变动等原因,聘期内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社会监督员的,应交回聘书;社会监督员有违法乱纪行为影响队伍形象的,应取消其社会监督员
三、联系人及相关要求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3250848 手机:15181651587
2017年11月27日前将《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推荐表》送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前大楼315办公室)。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