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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油市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江油李白故里网] 日期:2018年12月25日389作者: 来源:放大字体正常缩小关闭

江油市2018年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江科工信〔2018〕246号

各乡镇经发办、财政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推进江油市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级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在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引导作用,按照《江油市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江油市2018年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并就做好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指南支持的重点方向
  技术改造与创新驱动、制造业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园发展、小微企业培育和壮大、要素保障提升。
  二、工作要求
  (一)各经发办(局)要严格按照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重点方向,认真组织、核实、遴选项目,确保项目真实,填报信息完整、准确。对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对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上报文件中应明确项目审核意见。
  (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小微企业两新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对两新党建做得好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政策,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支持。
  (三)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有违规行为并被通报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小微企业扶持专项资金。
  (四)在项目申报时,每户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获得2018年度四川省级、绵阳市级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能重复申报。
  (五)申报时间,各经发办(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并于2018年12月13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市科工局经济运行股。
  (六)上报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
  三、联系方式
  市科工局经济运行股 联系人:田  芳
  联系电话:0816-3234154
  四、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16-3228300

江油市财政局
江油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11日

江油市2018年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根据《江油市经济社会“十三五”发展规划》、《江油市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江油市工业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属地管理”的原则,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一基地一集群” 产业重点,支持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市场拓展、协作配套、产学研合作等,提升发展能级和水平;支持乡镇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助推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支持重点
(一)技术改造。重点支持工业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等重点产业体系产品换代、生产换线、智能改造、高端提升、绿色转型等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项目。支持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项目。
(二)技术创新。支持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完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新材料产业。重点支持高端金属结构材料、特殊金属功能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碳酸钙和石英砂等非金属新材料及前沿新材料,新型绿色建材,新型结构材料,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部品部件的产业化。
(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支持加快机械制造及加工产业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五)节能节水工程。 重点支持企业实施燃煤锅炉或窑炉“煤改气”“煤改电”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项目。支持企业实施工业用水循环重复利用、工艺系统节水等技术应用和生产工艺改造。
(六)绿色低碳发展。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支持低碳循环发展和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产业化。推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
(七)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模式创新、工业设计体系培育、软件产品研发及应用等项目。
(八)发展能力提升。支持企业围绕转型升级、优化产品结构,购置先进适用关键设备、实施质量品牌建设、拓展市场空间、融资保障等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能力项目。支持2018年江油“7.11”洪灾受损企业开展的生产自救建设项目。
(九)特色产业园建设。支持主要工业乡镇围绕特色产业园主导产业,招引相关中小企业入驻,提高园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动特色产业、特色企业向特色园区集聚、集群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在我市实施,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布局。项目于2017年1月后开始实施,且于2018年12月前实施完成。
(三)技术改造、新材料和装备制造、绿色低碳发展、节能节水工程、特色产业园建设类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1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占比不低于60%。技术创新、发展能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等项目投资额不低20万元。
(四)项目申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采取企业书面承诺)。
(五)项目申报单位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
四、申报要求
(一)资料要求
1.资金申请报告由报告正文(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伯)、附件(项目备案、可行性报告、合同、发票等佐证资料)组成,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资金申请报告要充分体现项目技术先进性、产品创新性和产业带动性,财务指标原则上按照审计报告的相关数据填报(规下企业可按财务报表数据填报),项目预期经济指标合理。
(二)审核要求
申报项目经乡镇经发办(经发局)对项目初审,并现场核查合格后报送纸质申请报告书。
(三)其他要求
各经发办(局)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和遴选项目,对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对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上报文件中应明确项目审核意见。

江油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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