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江油市人民政府目前正在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包括:江油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截至目前,个体户清查登记已基本结束,单位清查还在进行中,请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企业、事业等单位,务必于2019年1月15日前,携带持有的全部营业执照和公章,于工作日内主动到单位所在地乡镇、高新区(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进行登记;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前往现场登记的,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清查表,填报签字盖章后,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江油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17390140142)。
逾期未登记的,将依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认定为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同时作为市场有关部门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对象,可能对企业征信、企业信用等级造成不良影响。
单位清查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借清查获取不正当利益,可向江油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联系电话:0816-3232743)。
江油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