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绵阳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改进作风总体上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令行禁止,“不敢”的氛围初步形成。但也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忌惮。
2015年8月21日,江油市云集乡关炉村党支部书记霞邵军,为其子举办升学宴,申报90人,实际宴请260多人。同时,收受了18户服务对象的礼金,共计4100元,造成恶劣影响。2015年11月17日,经江油市纪委研究商讨后决定,给予霞邵军党内警告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第八十条,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马上又要到一年一度的中考、高考的时间节点,披着风俗人情外衣举办各种升学宴的情况越来越多。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宴请敛财是看得见的腐败,不但损害了党风、政风,也带坏了社会风气,更是腐蚀了干部,必须下重拳治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已通报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接受监督。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做政治上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