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常规性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一般监督抽检会涉及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盐、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类别。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一般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并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等核查处置工作。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当地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一、豆芽不合格项目
4-氯苯氧乙酸钠解读 4-氯苯氧乙酸钠,俗称防落素,是一种较为广谱的植物 生长调节剂。4-氯苯氧乙酸钠在豆芽生产中可以促进豆芽下 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使豆芽更加肥嫩、 粗壮,提高豆芽的产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 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15 年第 11 号 公告规定,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 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生产者不得在豆 芽生产过程中使用 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 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 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 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二、鱼不合格项目氧氟沙星解读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具有广谱抗 菌作用,被广泛用于水产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2015 年 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明令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诺 氟沙星、氧氟沙星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喹诺 酮类药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不规范的使用兽药,且不 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喹诺酮类药物的过量摄入 可以引起头晕、抽搐、精神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影响 儿童软骨发育,产生肝脏损伤,引起关节水肿,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三、乌鸡不合格项目甲氧苄啶解读
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常作为抗菌增效剂 同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达到抗菌增效的作用,所以也被叫 作 磺 胺 增 效 剂 。 《 食 品 中 兽 药 最 大 残 留 限 量 》 (GB 31650-2019 ) 中 规 定 , 甲 氧 苄 啶 在 鸡 肉 中 的 限 值 均 为 ≤50μg/kg。 长期摄入甲氧苄啶超标的食物,会造成其在人体 中的蓄积,产生耐药性,削弱甲氧苄啶的治疗效果。
四、酒类不合格项目酒精度解读
酒精度是指 20℃时,酒类产品中乙醇含量的体积分数, 单位%vol。酒精度是酒类产品重要的一项品质指标,一般产 品执行标准要求酒精度标签明示值与实测值之间的差值不 得超过±1.0%vol。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对该项目 的检测计量不准,导致标示值与实测值偏差超过允许范围, 也有可能由于包装密封不严导致乙醇挥发,造成酒精度降 低。
五、白酒不合格项目甜蜜素解读
甜蜜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允许其 使用于糕点、配制酒等食品,但不允许用于白酒产品中。白 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白酒的口感违规 添加,也可能是外购的原酒或调味酒带入,还有可能是企业 同时生产配制酒和白酒,在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
六、肉制品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解读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其主 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 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 2726-2016) 中规定,熟肉制品同一批次 5 个样品中 5 次菌落总数检测结 果均不得超过 5×105CFU/g,且至少 3 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 5×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企业未按要 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接触容器清洗消 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灭菌不彻底,包装密封不严,储 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七、肉制品中不合格项目山梨酸解读
山梨酸为酸性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 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中规定,山梨酸在酱卤肉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 0.075g/kg。 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 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